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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职员制度试点工作启动

2000-01-11 来源:光明日报 按需设岗 竞争上岗 按岗聘任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10日电(记者 林和文 通讯员 刘静、韩晶) 为探索高校管理队伍建设的新思路和新机制,教育部日前决定启动高等学校职员制度试点工作。

教育部负责人指出,当前我国高等学校还没有建立和形成一套适合学校自身特点的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高校管理队伍建设存在着制度不健全、用人机制不灵活、待遇偏低等问题。建立适应高校管理工作特点的职员制度及运行机制已十分紧迫地提上了重要日程。

据教育部人事司负责人介绍,高等学校职员是指在高等学校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高等学校要根据本校不同管理、服务岗位的工作性质、特点和岗位职责,进一步明确界定职员制度实施范围。高校职员职级是反映管理岗位层次、类别和职员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各级职员岗位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要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根据管理、服务工作的繁简、难易程度,制定符合高校特点的设岗方案。当前,随着高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聘用合同制正逐步成为高等学校基本的用人制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勤服务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高校管理人员也必须实行职员聘任制,实行竞聘上岗与合同化管理,打破“铁饭碗”,破除职务“终身制”和人才“单位所有制”。职员聘任制应当坚持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任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聘任行为。

据悉,教育部已经确定武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厦门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五所高校作为试行职员制度试点高校。试点工作拟于2000年10月底完成。在试点基础上,高校职员制度将在全国范围逐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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